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学助函〔2025〕30号
关于开展南昌大学2025年度“激流勇进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在校残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校友黄勇进先生捐资设立“激流勇进助学金”。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拟开展2025年度“激流勇进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南昌大学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4.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资助名额与标准
资助名额:共计25人(本科生15名,研究生10名);
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给予1000元-3000元不等资助金额(其中本科生资助总金额为3万元,研究生资助总金额2万元)。
四、申请与评审流程
1.自主申请(10月24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初审(10月30日前)。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和综合表现,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需组织本科生登录学工一体化平台完成信息填报。
3.材料报送(11月1日前)。各学院需将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审核章)、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
本科生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6栋学工楼301室,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jiangfan@ncu.edu.cn”邮箱;
研究生报送至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402),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
4.学校评审(11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复核与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师生监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相关部门反馈。
5.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指定账户。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资助金;
2.本次资助资金为专项捐赠款,将严格按照黄勇进先生捐赠协议约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3.受助学生需珍惜资助机会,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学校及社会公益活动,践行感恩回馈。
六、监督电话
本科生监督电话:0791-83969137
联系邮箱:ncuzzzx@sina.com
研究生监督电话:0791-83968535。
附件:1.南昌大学2025年度“激流勇进助学金”申请表
2.南昌大学2025年度“激流勇进助学金”学院汇总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