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学助函〔2025〕33号
南昌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鸿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学生奋发成才,现将经济管理学院校友张军先生捐资设立的“鸿志奖学金”2025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设奖情况
1.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二及以上本科生
2.设奖情况
共评选24人,其中经济管理学院12人,其他学院12人,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纪律处分和违纪处理;
2.热心公益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具有奉献精神,社会,上一学年义工服务时长达32小时以上;
3.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积极上进,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本班级前20%,且上一学年未出现补考、重修情况,外语水平达合格标准;
4.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
5.诚实守信,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6.本年度获评过2项各类国家和社会层面奖学金者及曾获评过“鸿志奖学金”者不再参与此次“鸿志奖学金”的评选推荐。
(二)评选优先条件
1.有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或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行为等,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
2.在校期间参加重大科技文化交流活动或学科竞赛活动(如“互联网+”大赛等),以主要负责人身份在重大比赛中获得名次,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有一定学术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等。
三、评选程序及有关要求
1.个人申请:11月6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附件1及相关业绩和奖励材料的复印件)。
2.学院审核推荐:11月10日前,各学院对本院学生的申请
材料进行审核和推荐。经济管理学院按1:1.2比例推荐候选人,其他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并在全院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组织推荐对象通过企业微信登录“学工一体化平台”,在相应资助模块进行填报并完成审批。
3.材料汇总:11月11日前,学院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材料学院盖章后统一报至学生资助中心(前湖校区学工楼6栋301室),另请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iangfan@ncu.edu.cn”办公邮箱;
4.学校评审:11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学院推荐候选人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并在全校公示3天;
5.设立举报电话:0791-83969137 ;
举报网上邮箱:ncuzzzx@sina.com。
附件:1.南昌大学“鸿志奖学金”申请表
2.南昌大学2025年“鸿志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