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南昌大学·江铜之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助力其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现拟开展2025年度“南昌大学·江铜之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南昌大学全日制在校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本年度“南昌大学·江铜之星”优秀学生奖学金共评选49人,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其中,物理与材料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先进制造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各5人,其他学院共24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年度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自觉锻炼身体,上一学年体育成绩达标;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具体条件
1.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10%(含10%),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专业或班级前10%,但达到前30%(含30%),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者,也可申请但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或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A.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B.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C.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E.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F.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H.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3.在2025年度中已获得过国家和社会层面各类奖学金两项者不再予以申报。
四、评选推荐程序
1.自主申请:11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纸质版材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推荐:12月5日前,物理与材料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先进制造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各推荐6名候选人,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各推荐2名候选人,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各学院对本院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将推荐结果公示三天。
3.系统审核:12月5日前,学院组织拟推荐学生在学工一体化平台相应模块提交申请并完成学院审核,确保系统中上报材料准确无误。
4.学校审核:12月19日前,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现场答辩候选人。
5.现场答辩:12月26日前,对入围候选人采取开放评审的方式进行现场答辩。每位候选人进行4分钟自我展示(PPT演讲或即兴演讲),候选人可自行组织拉拉队员,现场气氛作为综合评分要素之一,根据得分情况当场确定本年度获奖学生名单。
五、评选要求
各学院须将本次评选作为一项重要的育人环节,精心组织实施。一是突出价值导向,激励学生奋发有为。评选过程应成为一次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评选结果公信力。三是以评选为契机,积极选树优秀典型,并鼓励获奖者积极参与“香樟菁英”宣讲、“香樟辅学”等系列活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全体同学共同进步。
六、监督举报提示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91-83969137,监督举报邮箱为ncuzzzx@sina.com。
附件:1.《“南昌大学·江铜之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2025年“南昌大学·江铜之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11月27日